计算机电脑系统入侵罪 | 侵入计算机系统罪认定标准

计算机电脑系统入侵罪 | 侵入计算机系统罪认定标准

侵入计算机系统罪认定标准

1.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与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区别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我国刑法第285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入侵个人计算机系统罪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情节较重:

(1)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造成较大危害,或者多次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并造成危害的;

(2)其他情节较重情形。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 对违反国家规定,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造成危害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非法侵入计算机系统罪追诉标准

1、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或者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涉嫌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一)获取支付结算、证券交易、期货交易等网络金融服务的身份认证信息十组以上的;   (二)获取第(一)项以外的身份认证信息五百组以上的;   (三)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二十台以上的;   (四)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或者造成经济损失一万元以上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实施前款规定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一)数量或者数额达到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标准五倍以上的;   (二)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明知是他人非法控制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而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控制权加以利用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2、《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侵入计算机系统程序罪

第二百八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立案标准頭條萊垍

根据刑法第285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故意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应当立案。萊垍頭條

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故意实施了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垍頭條萊

罪与非罪萊垍頭條

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要注意:本罪的设立是出于对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特殊保护。只有侵入这些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才构成犯罪。对侵入其他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不以本罪论。虽然本罪是行为犯,但是,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可以不以犯罪论处。垍頭條萊

量刑标准萊垍頭條

犯本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頭條萊垍

相关说明萊垍頭條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技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秩序;直接对象是国家事务、国防、尖端科技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所谓计算机信息系统,是指由计算机及其相关的和配套的设备、设施(含网络)构成的,按照一定的应用目标和规则对信息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系统。客观上表现为未经准许,非法侵入上述计算机信息系统;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上是故意。萊垍頭條

侵犯计算机系统罪

《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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