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蝶没有科目初始数据可以不填写吗 | 首次使用金蝶,没有期初数,建账时可以不填期初数吗?

1.首次使用金蝶,没有期初数,建账时可以不填期初数吗?

看情况是你们打算用金蝶救急啊。

金蝶这玩意,上线绝对不能心急,该有的准备工作一定不能少,否则日后会吃苦头的

期初,盘点后确认,这个至关重要的,当然不能少

BOM及物料换算的单位

BOM的准确性和物料单位的准确性,对于产业化制造业来说,就等同于日后账目的准确性。。。。这点为个人意见,高手勿喷

科目。。。这个废话,会计类别当然要分清

盘点后的暂估帐,也得录入。

如果有条件的话,期初可以设置货位号等。。。会给日后操作带来很大方便

2.金蝶 如果银行存款在期初数据中没有设置明细科目怎么办?

1、银行存款在期初数据中没有设置明细科目。是因为你没有增加二级(或二级以上的该科目的明细)建议增加。

2、以通过固定资产模块生成购买固定资产凭证,并修改相应的凭证类别及贷方科目改为现金(或银行科目)

依据你对问题的补充,我想你是否可以:按你单位在银行实际所开的账户增设二级明细,并将你在期初时各个银行的对账单的账面余额分别录入二级明细科目的期初余额中。(这当然需要你把账务处理恢复到期初(年初)未记账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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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金蝶KIS专业版里面应收应付初始数据里没有传递到科目初始化这个选

有的,在应收应付初始化设置阶段,系统提供将应收应付初始数据自动转为财务初始数据,同时可以自动传递到总账系统,将应收应付初始数据自动转化为财务初始数据,可以减轻总账系统初始化工作的负担,同时也可避免手工录入造成的错误,在进行数据传递前,我们需先检查以下两方面的内容:

1、业务系统启用期间与财务系统启用期间保持完全一致,如果不一致,则不能传递;

2、对会计科目进行相关设置

1)在传递时,需要指定“客户应收账款”、“客户预收账款”、“供应商应付账款”、“供应商预付账款”对应的总账会计科目,且要求对应的总账会计科目必须下挂单一核算项目客户或供应商,其中“客户应收账款”和“客户预收账款”对应的总账会计科目需下挂单一核算项目“客户”,“供应商应付账款”和“供应商预付账款”对应的总账会计科目需下挂单一核算项目“供应商”;

2)如果应收应付初始化有外币数据,财务选择的会计科目需要也核算相同外币,否则外币数据无法传递到总账。

3、相关基础资料设置完成后,在【应收应付初始数据】界面,单击菜单【文件】→【传递到科目初始化】,系统弹出【应收应付初始数据传递到总账科目初始数据】界面。

4、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指定对应的【总账会计科目】,单击【确定】按钮,系统提示“您设置的相关会计科目如果已录入初始化数据,将被覆盖,是否继续?”,单击【是】,则开始传递数据。传递成功后系统同样给予提示:“传递成功”。

参考资料:/news_info.php?id=641#2(金蝶kis专业版应收应付传递科目初始化)

4.金蝶现金流量表初始化数据需要录入吗

现金流量初始数据录入

现金流量初始化是针对年中启用账套,且需要制作现金流量表年报的设计的功能。

在金蝶KIS主界面,单击‘初始化’的,进入“现金流量初始数据” 录入窗口进行录入操作。

一、现金流量初始数据的录入:

现金流量初始数据录入界面与现金流量表完全相同,同时显示主表与附表。您只需要录入年初到启用期间的数据即可。

如果存在外币,还需分币别录入现金流量初始数据。

二、钩稽检查:

所有初始数据录入并保存后,还需要对所录数据进行检查。单击【检查】或选择菜单〖查看〗?〖检查〗,显示检查结果。如正确,给出提示:“检查结果正确!”;如不正确会给出相应的提示,同时不允许结束初始化。

检查规则:

主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附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主表“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额”=附表“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额”

金蝶没有科目初始数据可以不填写吗

tag:数据初始化初始专业版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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